找茬儿:修订本《隋书》之五
接茬找茬儿。
修订本卷二十六《百官上》“又著作正令史”文下,“殿中外监”、“东宫外监、殿中守舍人”,“为三品蕴位”,[1]即属流外职官;同书下文,“殿中内监”、“东宫内监、殿中守舍人”,“为三品勋位”,[2]亦属流外职官;修订本卷十一《礼仪六》,“殿中内外局监、太子内外监、殿中守舍人,铜印环钮,朱服,武冠”[3]。
按:考察三处所记,均为梁时东宫(即指称太子)之序列属官。同书《百官上》东宫“舍人十六人”文下,“又有外监殿局,内监殿局”,[4]即并称殿中内外局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所设有“殿中外监”、“殿中内监”二职,并称殿中内外监,亦即为《礼仪六》将其并称为“殿中内外局监”之故。但“东宫外监”同“东宫内监”,梁时无此职,便亦不可并称“太子内外监”。据《宋书》卷二十九《符瑞下》,“元嘉二十二年七月,东宫玄圃园池二莲同榦,内监殿守舍人宫勇民以闻”[5],此发生于东宫事。梁职官承自宋、齐[6],“内监殿守舍人”之职遂沿袭,称“东宫内监殿中守舍人”,即同“东宫外监殿中守舍人”并称东宫内外监殿中守舍人,亦即为《礼仪六》中所记“太子内外监殿中守舍人”。故,东宫内外监殿中守舍人为一职甚明,统归内、外监殿局之属。《百官上》此三处断句有误,以顿号标点不确,宜据改。
另,稽中华书局点校本《通典》卷第三十七《职官十九》以及卷第六十三《礼二十三》关于上述三处之标点,[7]皆同《百官上》,亦有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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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:
[1]页815-816;旧本亦同,见页735。
[2]页816;同上。
[3]页247;旧同亦同,见页227。
[4]页807-808。
[5]中华书局点校本,1974年,页835。
[6]按,“梁武受命之初,官班多同宋、齐之旧”(同书《百官上》,页800),虽经过天监七年时的调整,但梁时官制体系继承宋、齐是无异议的。
[7]分见页1017、1762,中华书局点校本(全五册),1988年。